硒鼓揭秘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0年6月6日 已被浏览 16934 次 |
硒鼓大揭秘 |
硒鼓是什么打印机主要有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三大类,对应的耗材分别是硒鼓、墨盒和色带三大易耗产品。硒鼓是激光打印机的“心脏”和“粮食”,70%以上的打印功能由其实现,决定着打印的效果。它不是一般耗材,在日常办公打印支出中占有一半以上的份额。 虽然俗称硒鼓,但实际上硒鼓中几乎没有硒的成分或是只含极微量的硒。当初在刚刚诞生的时候,曾经用过无机材料—硒材料来制作感光鼓。而在80年代以后,感光鼓已经采用有机光导材料来制作了,这样既便宜,污染又比较小。但是由于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因此还是把感光鼓叫做“硒鼓”。
硒鼓概念大辨析原装硒鼓: 通常是指由打印机生产厂家直接生产并随打印机出售的硒鼓。“原装”仅是一种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俗成的说法,没有法律意义,任何正规厂家生产出厂的正品都应视为“原装”。而这些打印机厂家生产的硒鼓价格普遍较高,他们以硒鼓的利润来弥补打印机利润的不足,并通过不断推出新型号款式打印机等一系列的手段措施去保护该策略,这是打印机厂商的主要经营策略。 再制造硒鼓: 也可称为再生硒鼓或环保硒鼓,是指具有国家再制造资质的硒鼓生产厂家,凭借自主的再制造技术,对依法回收的用毕硒鼓进行拆解,对零配件采用清洁、检测、修复、更换等,并经严格匹配测试和极端环境测试,以达到国际同类品质,从而实现循环使用的产品。 兼容硒鼓: 也可称为通用硒鼓,指的是由专业硒鼓生产的、适用于不同品牌打印机型号的硒鼓,它包括再制造生产和使用自行开模注塑的塑料件生产两种方式,但是自行开模注塑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 假冒硒鼓: 即是假的,劣质的耗材。许多不法的商家为了投机,谋取暴利,回收用毕硒鼓进行重新灌粉,翻新完成后却依然贴上其他厂家的品牌商标,以正品硒鼓的价格卖给广大消费者,通过蒙骗广大消费者的手段来赚取非法的高额利润。 灌粉: 是指用户自行拆解或请他人拆解,仅对旧硒鼓进行碳粉填充再使用,由于缺乏技术保障,容易造成漏粉,损害身体健康,影响打印质量,甚至损坏打印机。
硒鼓行业大剖析据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各类激光打印机保有量约1800万台,每年消耗硒鼓7200万支次,全国每年为此耗资约500亿元(按国际打印机厂家的产品价格测算)。如此庞大的硒鼓市场里面却有着众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国外品牌价格虚高,假冒伪劣横行 当前我国市场上的硒鼓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国外打印机厂商生产的所谓“原装”产品,在中国硒鼓市场上处于垄断地位,约占市场成品总量的40%。这些厂家采取“低价卖打印机,高价卖耗材”的市场策略占据市场,使得原装硒鼓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可谓“买得起洋灯,买不起洋油”,两个硒鼓的钱就能买一台打印机,国内用户很无奈;二是假冒伪劣产品,其在市场上的数量难以估计,曾一度占据着国内市场50%以上的份额。一些不法厂商受暴利诱惑,往往采用廉价劣质零部件和原材料制造假冒硒鼓充当原装硒鼓销售给用户,欺骗用户。该类产品不仅品质差,还会危害用户的人员健康,损害打印机,从而使用户大花冤枉钱。 “灌粉”堪比“吸毒”,严重危害健康 为应对国外原装硒鼓产品的高价位,相当一部分用户采取了“灌粉”的方式,“一张报纸、一把螺丝刀”的“灌粉”作业,往往导致碳粉在灌装过程中飘溢到办公环境中,使用者在不知不觉中“吸毒”。据国外权威机构检测报道,碳粉颗粒只有5-15μm,人体吸入后,容易导致呼吸道和血液疾病,甚至可能致癌,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与《安全与法》均有相关报道。使用“灌粉”后的硒鼓由于没有专业技术保障,致使打印页数减少,打印质量下降,还会损坏打印机,成本不降反升。 用毕硒鼓不能依法回收,环境与资源透支严重。 据调查,国内用户扔掉的一次性废旧硒鼓中,大都残留着约10~30克的碳粉,而每克碳粉即可污染0.8m3 的土地。碳粉也极易挥发,形成粉尘,污染空气。我国每年的空气中将增加数十万公斤的污染微尘。目前国内耗材回收以“马路游击队”为主,回收后大部分被不法厂商用以制假造劣。市面上可循环使用的环保硒鼓仅占0.5%,而欧美市场达到50%,与原打印厂家生产的一次性硒鼓相比,每生产、销售和使用一百万支环保硒鼓,节约石油271万公升,减排二氧化碳(硫)7112吨 ,节能减排潜力巨大。 硒鼓存在严重泄密隐患,威胁国家信息安全。 目前,湖南省国家保密局、云南西双版纳州国家保密局、广东珠海市国家保密局、中山市国家保密局、河北邯郸市国家保密局等都已发布硒鼓存在泄密隐患信息。据调查,通过硒鼓窃密的主要方式是,在硒鼓上添加一个光电扫描器,当文稿通过光电扫描器时,扫描器开始工作,当文稿离开传感器时,扫描器停止工作,扫描后的文件信息储存在窃密装置的存储器内,可以通过内置的无线发射装置发射出去,也可待硒鼓报废时用USB接口读取储存的文件。目前,激光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核心技术掌握在国外公司手中,国内用户大部分采用国外产品,这就为国家信息保密工作留下许多“陷阱”。 原材料不明,容易产生法律风险 2007年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四部委发出17号公告后,加工贸易项下的激光打印耗材的有关生产原材料被禁止进口。现在,一些耗材企业靠非法进口相应的原材料,或者自己开模注塑进行生产,存在着法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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